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法治工作要点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以及省局、市局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深入践行寓监管于服务理念,全面提升法治建设能力水平,为全市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统筹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全市系统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干部教育学习重要内容,开展常态化学习。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生动实践,让其中蕴含的精神伟力在市场监管法治领域不断彰显,进一步提升我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整体效能。
(二)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自觉担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动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将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二、完善制度体系,不断促进市场监管规范化
(一)严格执行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出台《宿迁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切实增强立法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着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开展《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企业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后评估工作,严格落实相关程序,加快构建与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体系。
(二)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不断提升审查水平。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健全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三、开展法治强基,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一)推进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宿迁市经营主体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达”制度,探索建立企业行政合规管理评估机制。
(二)持续推进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线上自学、举办讲座、培训等方式,确保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培训不少于60学时。
(三)不断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相关要求,高标准推进市局法治建设工作。完善并落实局党组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制度,将法治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四、严格法治监督,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实施行政裁量权基准。落实省局及市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的相关规定及基准,严防行政执法该严不严、该宽不宽、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现象。重点规范轻微违法裁量,依法实施免罚轻罚规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指导意见,统计分析全市系统免罚轻罚案件情况,总结实施经验和规律。
(二)强化法治指导。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业务培训和疑难法律问题研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组织开展全市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评查后整改落实工作。强化示范引领,提升全市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三)做好法制审核和复议应诉工作。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职责,加强对重大复杂案件的法制审核力度。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依法开展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加强对全市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的分析梳理,精准归纳案件特点,详细剖析被纠错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五、加强普法宣传,切实提高普法工作质效
(一)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普法宣传教育。树立普法工作紧跟重点工作的理念,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3·15”“4·26”“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月”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二)构建市场监管大普法的工作格局。严格对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推动“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全面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分解、细化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