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宿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工作职责】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参加商品或服务价格听证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进行调查、调解,看展消费调查和比较试验,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失信行为认定和惩戒,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通过大众传媒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引导、协调行业组织自律。
【机构名称】宿迁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工作职责】履行协会办事机构的“服务、教育、宣传、协调、监督”职责,组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守法经营,提供生产经营和信息服务,开展企业管理和技术培训,组织经验交流,促进企业的发展,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建立沟通互助渠道,维护个、私企业合法权益,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机构名称】宿迁市纤维检验所
【工作职责】宿迁市范围内各类纤维及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絮用前卫制品、纺织产品的仲裁检验:各类纤维、絮用纤维制品、纺织产品的委托检验和技术咨询服务。检测项目:主要开展棉花、棉絮制品、纱线、生丝、蚕茧、西服、学生服、床上用品等146个纤维纺织产(商)品以及43个参数的质量检验和技术服务。
【机构名称】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工作职责】为保证产品质量提供检验保障、授权范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范围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授权范围产品质量生产许可检验及相关委托检验。
【机构名称】宿迁市计量测试所
【工作职责】保障宿迁市行政区域内量值的准确统一,负责建立宿迁市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校准任务;承担政府有关部门授权的计量监督工作;为社会提供科学、准确、公正的检测结果和检测数据。
【机构名称】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工作职责】负责本市的药品检验和技术仲裁。承担上级部门下达的抽检任务,提供辖区药品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及质量分析报告,做好质量信息反馈综合上报工作。承担辖区内药品委托检验工作。承担上级指令地方药品标准修订和医院制剂的技术复核工作。做好外来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宿迁市餐饮食品安全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通过实施科学监督,切实提高全市餐饮服务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业务范围:受市局委托负责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日常监管;对餐饮食品进行监督性抽样;保障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安全;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的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