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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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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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1日至5月1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9日巡察组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推进市场监管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政治自觉。6月20日,党组召开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涉及巡视整改的党内法规文件内容摘要、涉及巡视整改的部分文件内容摘要等材料,深刻认识市委巡察是对我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次“政治体检”,抓好巡察整改是首要政治任务,必须切实担起主体责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狠抓整改落实。6月21日,召开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组织23个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集中学习贯彻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和整改工作安排。6月25日,印发市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和市局党组表态发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进一步统一思想,在全局形成全员参与巡察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推动巡察整改高效落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意识形态专项工作组、选人用人和机构编制专项工作组。同时,设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明确4名同志进入工作专班,在集中整改期间原则上与原岗位脱钩,专责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2个专项工作组重点负责专项整改落实,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督查督办,各处室、单位结合职责职能扎实推进具体整改措施落实,在全局形成“权责明确、全员参与、协同配合”的整改工作体系,保障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保障巡察整改靶向精准。全面认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履职尽责能力、提升市场监管水平的有力抓手。党组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先后召开党组会、专项调度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深入一线听取意见、开展谈心谈话,对照问题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深挖问题根源;组织机关各处室、单位负责人立足职责职能,集中认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经过多次研讨论证,深化对问题的认识,使整改措施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9月12日,党组印发《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五个方面42个具体问题内容,制定103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处室、参与处室、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指导和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巡察整改,推进问题解决。
(四)坚持以上率下,党组书记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带领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文件精神和市委相关要求,在全局夯实巡察整改工作思想基础。带头推进巡察整改,组织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强化工作调度,定期听取工作专班报告整改进度,多次召开党组会、会办会研究和推进整改工作事项;主动领办整改任务,担任重点整改任务责任领导,在夯实质量基础、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等整改事项中,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到位。
(五)加强督查督办,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巡察整改工作专班配合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推进、督促推进,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建立巡察整改“日报告、月调度”工作机制。组织各个整改措施牵头处室,每天报告处室工作动态,重点报告巡察工作进展情况,工作动态日报告同步抄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专班每月向党组报告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向巡察办报送《巡察整改重点事项办理情况表》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表》。党组每月研究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推进措施。同时,工作专班先后开展2次专项检查,对各处室、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工作资料进行逐项检查,推进巡察整改按照序时进度整体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消费品质量合格率较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召开全市系统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工作提升会议。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分别召开白酒、板材家居等企业质量提升会议、抽检产品不合格企业约谈会议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引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二是强化能力提升,举办企业首席质量官免费培训班,在白酒、板材家居等重点行业培训企业首席质量官158名,组织全市优秀首席质量官10人参加江苏省企业首席质量官职业技能竞赛。三是加强不合格产品处置,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科学制定全市食品和重点工业产品抽检计划,统筹推进抽检工作。
2.关于“质量品牌建设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制定“宿迁市给予获省长质量奖(提名奖)100(30)万元配套奖励政策”等精准策应政策并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进行宣传,提高企业争创质量奖和精品的意识。在出台“宿迁精品”申报文件时明确对获得“江苏精品”的企业,优先评价为“宿迁精品”,鼓励企业争创省精品。二是强化品牌培育,进一步完善“省长质量奖培育库”“江苏精品培育库”。三是实施精准指导,深入培育企业进行质量提升专题指导,交流传播推广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等获奖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
3.关于“质量基础工作夯的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赴外考察、取长补短,学习先进地区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建设经验。先后多次赴外地考察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建设、淮海经济区检验检测联盟建设等,全面梳理分析我市检验检测产业发展现状,推动我市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建设。二是加强协作、整合资源,系统谋划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建设。结合我市检验检测产业发展实际,与宿迁经开区管委会协商一致,选定宿迁经开区作为检验检测产业园建设的主阵地,着手检验检测产业园建设。三是加强招引、创造条件,吸引国际龙头知名检验检测机构来宿发展。四是提升能力、拓展外延,通过广场宣传、集中宣传、送政策上门、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大3C免办业务宣传力度。五是重点突出、有序推进,加快省市场监管酒类食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进度。完成新租赁办公场所装饰、暖通、电气、给排水、气路、消防施工设计并组织施工;加快检验设备配备,先后采购全自动微生物鉴定仪、全自动酶联免疫荧光免疫分析仪、气相色谱仪等检测设备,并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增强中心研发能力,督促指导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注重研发能力建设,加强人员投入和资源倾斜,推进科研项目立项与实施。
4.关于“标准化体系建设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的精神,梳理任务清单分解下发至市相关单位和部门,形成全市标准化工作通报,有力发挥了牵头部门的业务指导作用,有效推动了标准化任务落实。着力推动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试点示范、标准化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标准化人才专门培训、国际标准化知识培训、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培训等,培训400余人次。
5.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不细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考核检查监控力度。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宿迁市营商环境指标考核体系”,加强全市公平竞争审查统筹指导。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巡回宣讲和飞行检查活动。完成与淮安市的交叉互查工作,积极参与“苏皖四市”交叉检查。依托公平竞争审查智慧监测系统,对存量、增量文件进行评估。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重点审查,强化文件会审要求。二是提升审查专业能力。举办各类培训4期,培训范围实现政府部门全覆盖。举办宿迁市第一届公平竞争审查技能大赛并承办全省2024年度公平竞争审查业务技能竞赛。三是提升公众公平竞争法治思维。以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和“三进”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设置有奖问答等方式,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文化浸润作用,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6.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县区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指导和督查,针对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执法薄弱领域,及时收集并编发执法指南,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业务培训。部署开展全市网络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按季度通报各县区局案件查处情况,督促各县区局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梳理涉反不正当竞争投诉举报、业务监管信息等案件线索,组织开展案件查办。
7.关于“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效应未充分显现”问题的整改。
对网络市场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对不符合示范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取消,对仍在经营的企业加强合规指导,督促做好合法经营和消费维权等工作;围绕白酒、花木等我市优势电商产业和网络消费投诉热点,开展全市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在沭阳开展“网络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试点,对花木电商按信用风险等级进行不同比例的部门联合抽查;加强对网络市场主体行政指导,联合抖音平台在洋河开展酒类电商直播合规经营与扶持培育指导会。联合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沭阳召开“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沭阳、泗洪、宿城、洋河市场监管局分别就花木、大闸蟹、家具、白酒做电商合规指导。
8.关于“广告领域监管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强化广告市场监管,对疑难线索会商研判,提升问题线索质量,持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规范全市广告市场秩序。全市广告监测线索处置率及立案率较往年均有明显提升。发布全市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两期共12件,充分发挥案例释法、警示普法作用。
9.关于“价格监管执法不力”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餐饮市场、电动车充电计费、殡葬等多领域价格监管专项检查及“价格刺客”排查行动,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指导宿城区局发布《宿城区餐饮明码标价指南》,建立明码标价“红黑榜”公布机制,提升行业价格自律意识。在全市范围开展物业收费整治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收费管理工作,规范物业收费行为。
10.关于“知识产权创造基础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宿政规发〔2024〕7号),进一步优化我市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明确六个部分21条措施,激发全社会发明创造活力,持续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6005件,同比增长33.80%;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2.07件,同比增长33.81%;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679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为3.37件,同比增长45.62%,以上指标增幅均居全省第一。
11.关于“对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监督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成立我市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委员会,完善市本级案件办理机制。出台《宿迁市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指导工作规定》(宿知〔2024〕19号),健全完善全市知识产权部门行政保护案件业务指导体系。二是实施精细管理。强化流程管控,对部分县区往年超期案件进行催办督办。三是加强培训指导。组织知识产权审理培训、执法培训等,开展卷宗评查和案件研讨会,指导部分县区局成立基层分局行政裁决案件办理机构。
12.关于“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进展较为迟缓”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宿城区政府出台《宿迁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集聚区运营,保障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健康发展。二是出台《宿迁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宿知﹝2024﹞30号),明确实施“专利导航+”、区域品牌创建、专利转移转化、数据知识产权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党建引领等7项工程,促进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大机构招引和市场拓展力度,补充完善集聚区内知识产权机构类型和服务内容。基本实现知识产权全类型、全链条、全方位服务。
13.关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压的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我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通过省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子系统制订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处室监管人员围绕《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十四项检查项目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二是组织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执法行动。梳理重点企业,由食品生产监管处、执法稽查处会同市质检所、志愿服务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食品生产风险排查和监督检查。三是组织各县区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异地监督检查。通过发现问题、找出差距、相互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属地日常监管人员的监督检查的责任心和工作质效。四是针对酒类、饮料、肉制品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食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不合格产品约谈会、风险隐患排查及质量安全提升培训会等,加强企业食品安全及责任意识,综合运用宣传引导、举办竞赛等方式,向企业及县区监管人员宣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14.关于“疫苗追溯监管沟通不畅”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工作统筹力度。成立宿迁市质量发展和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草拟《宿迁市质量发展和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合力初步形成。召开原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全市药品安全风险研判分析会等重点工作会议,梳理研判药品经营环节安全风险,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二是健全疫苗接种单位数据库,建立与卫健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协作共治,进一步提升我市疫苗监管水平。三是加大药品流通领域监管力度,组织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治理行动、药品零售使用专项检查,开展药品经营企业集中约谈及处方药销售承诺等活动,明确主体责任。
15.关于“对零售药店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宿迁市药品零售企业阴凉区温湿度在线监测系统数据管理规范》的修订,明确市、县(区)、基层分局各级职责,增设县区局、基层分局线上巡查账号和权限。二是对药店阴凉区温湿度监测系统进行升级,增加数据超标分级预警功能。三是对零售药店温湿度监控系统使用情况建立常态化抽查、通报制度,并组织落实。经过整顿,我市零售药店管理使用药店温湿度监测系统意识不断增强,规范程度有所提高,在线率有明显提升。
16.关于“药械化妆品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化妆品双随机检查覆盖面,增强靶向性,抽取比例由2.3%增至5%。二是组织县区局开展化妆品质量专项抽检,重点加强儿童和特殊化妆品等检测。加大不合格化妆品后处置工作力度,定期督查通报。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2024年全市查办化妆品类案件55件,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有效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
17.关于“对电梯维保单位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宿迁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工作规范》,从规章制度、接线用语、应急处置流程等方面,对96333电梯应急处置中心日常运行作出全方位、全流程规范。加强对应急处置中心服务用语、值班值守和办件程序时限等方面的督导检查,提升热线中心人员业务技能。组织开展全市电梯使用维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分别交办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跟进落实。在全省率先实行电梯维保单位集中报备制度,坚决遏制电梯维保行业“内卷式”恶性竞争,探索建立电梯全生命周期保障体系,相关做法被省政府办《每日要情》采用。
18.关于“叉车、升降作业平台安全监管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结合省局、市安委办工作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叉车和升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叉车、升降作业平台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叉车“安全+环保”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动开展叉车“安全+环保”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强化推进落实举措,全力推动叉车技改和升降作业平台改造工作。
19.关于“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印制《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文件汇编,制定《宿迁市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制度》,指导各县区有序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强化信息互通,充分运用江苏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进行大数据分析筛选,制发《2024年全市工业产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信息通报》11期。三是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通过听汇报、看材料、查现场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印发《关于推进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两个规定”督查情况的通报》(宿市监质监〔2024〕12号),对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逐一点评,有针对性地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20.关于“日常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燃气“灶管阀”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宿市监质监〔2024〕5号)和《关于开展厅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宿市监质监〔2024〕6号),部署对燃气用具、钢筋等22类重点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二是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实现证后监管全覆盖;委托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组织专家对我市100家获证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帮扶获证企业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三是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
21.关于“对学生校服质量监督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制度宣贯,开展校服“双送检”制度宣传,制作校服“双送检”宣传手册,对制定背景、技术要求和流程以及监督举措进行宣贯。二是强化沟通协作,梳理2022年至2024年上半年的校服送检情况并通报至市教育局,对校服抽检情况进行重点反馈,形成监管合力。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对送检合格率较低的企业开展现场全流程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加强委托检验不合格校服风险预警和监督指导,出具不合格产品质量分析建议书并及时反馈至市教育局,督促学校及辖区企业落实建议;四是加强监督抽检,防范不合格校服流入校园。
22.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强化责任担当;下发《关于印发宿迁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市监〔2024〕29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依法开展责任约谈,督促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部署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蓄电池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三是强化督查督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对基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督办,对整治措施不具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治进度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情况纳入年底质量工作考核,形成常态化督导工作机制。四是深入宣传引导,通过举办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提升专题培训班、质量安全倡议等活动,督促生产经营主体严控质量安全。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风险提示,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安全消费意识,合法合规购买使用电动自行车,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23.关于“全市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进度滞后”问题的整改。
全面梳理重点单位的应用业务系统,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梳理归集证照文书等,积蓄数字服务生态资源池;强化共享应用,积极与市政务服务网的联通共享互认,按照一表申请、一单承诺、一次提交、一网核验模式,企业从设立到注销全生命过程审批事项一站式办结;推动业务融合,以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为载体,推动食品经营许可、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分类归集、关联共享;提请市政府印发《宿迁市企业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解决了企业在互联网端盖章的难题,实现企业电子印章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深度应用,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推广企业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电子商务经营、企业OA办公等场景的应用,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支出,提升管理水平和效能。建成电子营业执照APP“宿迁专区”,具备电子营业执照在“宿心办”、不动产登记、农民工预警、美团等网络平台的应用和对接条件,可以为网络平台、公共服务企业等提供电子营业执照的共享更新。
24.关于“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行在线核验。助推市改革协调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搭建住所标准化登记数据库,全面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信息在线核验,有效遏制虚假注册乱象。对涉及前置审批手续的企业,严格按照许可证核定的地址予以登记,确保许可证的审批地址与营业执照住所一致,杜绝登记虚假地址情况的发生。二是实行住所信息申报承诺制。申请人对申报登记地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提高登记质量。三是全面推进“一照多址”改革。通过“一照多址”登记,即可在住所以外,跨区域另设一个或多个经营场所,获得合法从事不涉及行政许可、备案经营活动资格,极大缩减市场主体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办事环节和时间成本,助推市场主体发展驶入“快车道”。四是严格登记管理。对实际的经营场所和住所分离的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并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检查中发现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25.关于“‘你点我检’利民活动重形式、轻实效” 问题的整改。
集中开展“你点我检”群众有奖问卷调查活动2次,共收集食品安全抽检相关意见建议4.8万余条,有效提升“你点我检”活动知晓度和参与度;加大“你点我检”活动频次及覆盖面。共开展“你点我检”专场活动3次,共抽检650批次;加大对抽检结果公示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力度。
26.关于“食品作坊基地建设未见明显成效”问题的整改。
详细了解袁家村食品小作坊基地经营状况,对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标签等方面发现的问题给予现场指导;对生产者变更的食品小作坊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跟进指导,高效办理小作坊登记证;对袁家村街区二期招商的作坊选址进行了查看,提醒街区负责人在商户入驻前及时和市场监管部门沟通,由市监部门提前介入做好设备布局、资料申报的提前指导,方便快捷、高效取得小作坊登记。邀请电视台记者、新闻媒体到袁家村进行实地采访宣传推介,鼓励特色食品小作坊入驻街区,提高小作坊集聚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入驻袁家村食品小作坊的指导,优先推荐特色街区食品小作坊参加培训、展销会等,不断提升小作坊品质和管理水平,真正实现食品小作坊的示范效果。
27.关于“农贸批发市场快检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统筹管理,印发《关于印发宿迁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宿市监食经〔2024〕2号),明确重点检测品种、项目、抽检数量等;梳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快检过程管理,并进行阶段性分析总结。二是强化闭环管理,对快检结果无异议的,由市场开办者监督经营者现场销毁,防止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回流市场。三是注重细节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各农批农贸市场快检工作室,杜绝出现试剂、人员与第三方机构混用问题;针对华东农贸大市场快检场所、试剂、人员与第三方机构混用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督,避免问题再次出现。
28.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强党组主体责任意识,组织党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修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把重大支出事项会前审核关,对提交会议研究的重大支出事项的必要性、费用合理性、程序合法性及提交材料充分性进行集体会审;修订出台《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预算管理办法》《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支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二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将落实纪检监察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部署推进、跟踪问效。加强专题警示教育,组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市局机关副科职以上干部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市市场监管局“三领域一岗位”镜鉴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各党支部分别组织本支部党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党纪不容践踏》,重点学习相关党纪条款,引导和督促全体党员干部筑牢廉洁思想防线。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制度(试行)》《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说情打招呼、干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登记报备制度(试行)》等,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市场监管行政权力监督。
29.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健全全市投诉举报工作体系和情况报告机制,明确各级投诉举报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完善投诉举报处理信息反馈系统,加强提醒通报,提升投诉举报件按时处置率;定期发布消费维权投诉信息统计分析,加强重点地区、行业问题研判,找准群众关注的热点、监管难点,强化监管效率。
30.关于“政务应用系统使用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局信息化系统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宿迁市市场监管局政务信息系统调查表》。二是及时清退与省级部门功能重复的信息化项目。三是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级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宿迁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24〕45号)《关于做好市级信息化项目统筹集约建设工作》(宿政传发〔2024〕21号)文件精神,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建市级信息化项目由市数据局统一扎口管理,市局将配合市数据集团对全局政务应用系统进行统筹集约建设。
31.关于“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原有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开展调研工作,经研究,全市保留湖滨质量小站作为先行试点并做好建设指导工作。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前来办理质量相关业务,将湖滨质量小站重新设置在湖滨新区管委会一楼政务服务大厅,并配备固定工作人员在服务窗口。结合服务内容,属地市场监管局协同市局相关业务处室组成了一支涵盖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知识产权、特种设备等多领域专业知识的后备服务团队,保障“质量小站”能够准确、高效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质量咨询、指导和帮扶等服务。为确保湖滨质量小站运行效果,指导湖滨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质量小站服务指南,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管理制度等。制定小站服务记录表、服务需求收集表等,及时获取企业的质量服务需求及反馈,定期开展质量小站自评、业务能力评价,积极改进,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二是及时总结湖滨质量小站的先行经验,坚持合理规划、科学布局,紧贴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真正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作用。
32.关于“采购项目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修订《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加强采购项目审核管理,采购处室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局采购计划的审核;法规处牵头负责市局机关对外订立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及时健全完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4项,安排2名中共党员负责档案审核和整理工作,干部档案整理归档不再委托第三方。积极组织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学习,严格落实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我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大幅提升。
33.关于“部分项目履约验收‘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对《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新增了合同及履行章节,要求采购处室对采购服务项目履约情况开展绩效执行监控,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强调了制定政府采购合同应该明确服务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验收要求等因素,市局机关采购管理更加规范。
34.关于“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出台《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调整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金额标准,压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根据执法重点,我局在专项执法行动中,搜集、整理并自行出台了一系列案件查办索引,包括刷单炒信违法行为案源线索挖掘指引、电动自行车执法检查指南、常见酒类行政处罚案件法律适用指引、食品违法行为查办指南、假冒伪劣化肥办案指南等,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明确案件查办方法、路径和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标准,对重点领域案件自由裁量作出规定,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有关自由裁量基准相结合,形成案件查办自由裁量系统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规范化程度。
35.关于“罚没物资处理简单化”问题的整改。
组织学习并严格按照《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暂扣罚没物资管理处置暂行办法》程序开展罚没物资处置,研究处置方案时,重点考虑罚没物资二次利用价值,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36.关于“执法监督缺乏闭环”问题的整改。
实行案件查办反馈工作闭环管理,建立常态化案件回查机制,在行政处罚决定下发后,结合实际情况,在一个月内组织回头看,再次督导当事人合法经营,如果当事人继续违法经营,依法立案调查,从严处理,防止出现“一罚了之”“案结事未了”现象。
37.关于“办案成效低”和“24小时服务药店后续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质效。开展卷宗规范化建设。巡察以来,共开展卷宗评查三次,通过对卷宗中问题的发现、整改,提高案件查办规范化程度。举行执法人员电子取证专项培训、典型案例宣讲、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研讨,提高执法人员案件查办能力水平。强化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对市局自办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法制审核,对案件处罚主体、证据事实、办案程序、法律适用、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核,严格把关。二是针对24小时药店监管不到位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召开药品零售企业会议,鼓励药店提供24小时服务,签订合规经营承诺书,并对24小时服务药店实施动态长效管理,及时公示药店更新信息。
38.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统一加强下属事业单位车辆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健全用车、修车审批流程,明确车辆加油、维修保养、保险定点单位,实行定车定卡加油制度,明确加油油品标号、记录加油量和里程数,以及车辆定期检查和维护时间间隔及标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会同机关党委不定期对其车辆运行情况开展检查。通过整改,含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车辆管理在内的四家下属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执行有力,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未完成问题的整改进度,巩固提升已完成问题的整改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持续推进巡察整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持续推进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促进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相结合,推动巡察整改纵深推进。
(二)加强过程管控,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推进整改工作,严格审查整改工作质量,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对于仍在持续推进整改的问题,定期会办、督办,直至整改到位。坚持把督促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严防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做到真改实改、改出实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提升工作成效。坚持边整改、边学习、边检视、边提升,把巡察整改作为实现市场监管系统“补短板、拉长板”的有效途径、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既解决具体问题,又着眼长效治理,推动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切实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发挥标本兼治作用。对于巡察整改中制定和完善的制度,切实抓好制度执行,巩固整改成果,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到巡察整改工作始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7-84359822;邮政信箱宿迁市洪泽湖路730号1号楼125室;电子邮箱jgdw125@163.com。
中共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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