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苗宏亮同志任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免去其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职务;
周前进同志任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免去其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职务;
朱爱军同志任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免去其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职务;
丁媛媛同志任行政审批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海峰同志任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垠秀同志任财务审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婷婷同志任法规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程小芸同志任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莉莉同志任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标准化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杜昕星同志任广告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行政审批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高永同志食品安全协调处处长职务;
免去张其贤同志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职务;
免去敖敏英同志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副处长职务;
免去陈山同志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林雪梅同志登记注册指导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副处长职务;
免去伍欢同志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