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药械与化妆品监管处。
【单位职责】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零售经营环节、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经营环节、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化妆品经营环节、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零售经营、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及使用环节检查。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使用与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不良事件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市药械与化妆品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负 责 人】包秋冬
【办公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30号2号楼226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7-84355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