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5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4319653/2025-00061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食品药品监管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5-06-19
文号 宿市监案﹝2025﹞33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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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5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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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市监案﹝202533                 签发人:

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54号提案的答复

刘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期,我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情况稳中向好,但仍存在人员健康管理不到位、操作流程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持续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经营秩序,消除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市场监管部门围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特点,常态化开展监管人员专业技能提升,内容覆盖最新法规标准、快速检测技术应用、应急处置流程等核心环节。不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分析区域风险隐患,为靶向监管提供强力技术支撑,推动监管模式从事后查处事前预防、事中严控转变。聚焦学生消费量大的乳制品、饮料、糕点、五毛食品等重点品种及油炸、烧烤、冷食等高风险业态,持续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力度,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违法经营行为实施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城管部门重点开展校园周边流动摊点整治。今年以来,和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宿迁市中小学校文明上下学推广活动实施方案》,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流动摊点管理的通知》《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提升护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督促各县区城管部门重点突出校园周边流动摊点问题,强化管理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安排执法队员提前到岗,在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定点值班值守,对各类摊点擅自摆设、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及时处置一起。累计清理取缔校园周边流动摊点1800余个,其中食品类摊点占比80%以上,有效防范了流动摊点造成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强化联查联动,不断增强监管合力。

市市场监管局成立包含市场监管、教育、城管等部门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印发《关于加强校园周边及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市城管局按照适度疏导、规范管理;布点合理、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强流动摊点规范疏导。联合属地街道、社区和学校,选择合适的区域、地点,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市容环境的区域有限度设置疏导区,实行分类型、分区域、分时段疏导管理,对食品安全、经营业态、经营秩序等方面进行明确要求,确保经营规范、安全有序。目前市区共设置临时集中疏导区18处,临时划线管理疏导区20处、放心早餐点64处,其中,在校园周边设置中山南路(钟吾初中东门)室内疏导点、大学城疏导点等10余个疏导点,为学生提供良好、便捷就餐环境。

三、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推进社会共治。

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市县联动、划分片区的形式逐步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把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落实作为重点,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分散等方式,组织有关开展集中培训、抽考,共培训1143人次、监督抽考990人次,合格990人次,合格率100%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等活动,切实提升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增强信任感和安全感,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联合市卫健委利用全民营养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线下进校园、进商场、进社区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健康教育讲座、宣传等活动,线上通过答题抽红包活动、《疾控在线》、公众号等发布科普信息。对全市各级学校校医或负责营养工作人员进行营养指导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为巩固我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成果,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排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对校园周边的托管机构、食品店、餐饮店、非堂食网络餐饮、小吃摊等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信息等是否齐全有效,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检查食品质量与安全。重点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人员健康管理、功能间布局、食材采购、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检查外卖配送人员健康管理,配送过程温度控制,配送容器清洗消毒,食品安全封签规范使用;检查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散装食品的储存条件、防护设施以及是否有合格证明文件。

(三)整治食品经营环境。规范食品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要求食品摆放整齐、离墙离地存放;检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配备必要的防尘、防蝇、防鼠设施;整治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贩,合理划定经营区域,引导其规范经营。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加强日常监管,不断提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

(五)营造社会共治氛围。联合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教活动,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形成专业监管+社会监督的良好治理模式。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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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清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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