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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市监议﹝2024﹞25号 签发人:耿静波
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2号建议的答复
张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局立即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对提案内容进行仔细研究,针对相关问题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对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和安排,全力维护和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规范预制菜许可审核,严把准入关。2023年1月13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长三角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指引》的通知,该通知对预制菜的定义、申请生产许可的类别、预制菜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及审查依据、设施设备与工艺流程布局等内容做了明确的阐述,对规范长三角地区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提供了依据与标准。2024年3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该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范围。对预制菜原辅料、预加工工艺、贮运销售要求、食用方式、产品范围等进行了界定。在全国范围对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进一步提供了依据与标准。我局在开展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部门部署,对属于预制菜范围的食品类别加强审查把关,守牢预制菜生产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提高优质原料保障能力。近年来,我局按照“五统一”生产要求,在全市布局建设泗洪大米、陈集葡萄、利民芦蒿、罗圩香茄等一大批具有地域特色的绿色食品原料基地,突出全程质量控制和全程标准化生产,支持相关企业积极开展绿色有机质量认证,为预制菜产业发展提供稳定的原料基地。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5个,面积217万亩;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63个,面积195.29万亩,累计认证绿色食品594个、有机农产品30个。
三是加强产地农产品药残监测,做到达标上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纳入年度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常态化开展药残检测,严厉打击违规用药行为。2023年,全市累计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1.08万批次,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案件55件。指导各乡镇常态化开展巡查指导,确保全市纳入监管的1.56万家农产品生产主体,每年至少被巡查或抽检2次以上;加快胶体金速测技术应用和推广,支持各地在产品上市前开展药残速测筛查,做到药残不达标不上市。2023年,全市各乡镇累计开展药残速测筛查34.76万批次,其中推广应用胶体金快检10.03万批次。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推动产地农产品全程可追溯。2021年起,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启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广行动,张贴发布公告,开展宣传培训,在全省率先启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试行工作,共同构建以承诺达标合格证为载体的可追溯工作机制。其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生产主体开具带有追溯信息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企业验证收证,实现农产品可溯源。2023年,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已在全市累计布局建设村级开证自助服务点117个,本地农产品生产主体可就近免费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全市各级生产主体已累计开证1217万张。
五是摸清预制菜企业底数,督促落实好主体责任。开展预制菜生产企业摸底调查,督促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控,严把原料质量关,依法查验食用农产品原料的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对预制菜的最新标准和要求,切实保障预制菜产品食品安全。
六是加大预制菜监管力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今年我局将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预制菜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前期摸排调查的预制菜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原辅料采购、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制度、贮存运输、追溯记录、标签标识等关键环节的控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形成监管闭环。联合相关处室组织开展预制菜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证预制菜类产品的食品安全。
七是落实落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助推企业发展。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成本、缓解融资难题。例如《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等。因此,预制菜生产企业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将继续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运用多种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实时跟踪政策落实情况,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八是市财政从资金安排、预算管理、激励扶持等方面守护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一是做好资金保障。安排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经费800万元,专项用于食品、农产品等抽查、检测,保障预制菜安全监管落到实处。统筹安排新兴产业、农业发展、标准化建设等奖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壮大、标准化建设、产品推广等项目,鼓励食品产业加大科技投入,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品质。二是开展绩效评价。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实行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评价、财政部门抽评,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质量、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安排依据。三是制定扶持政策。市财政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支持预制菜标准建设,对获得国际、国家或省地方标准认定的,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鼓励预制菜产业发展,对固定资产投入超过500万元预制菜项目并列入市级重大项目的可获得财政补助。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安全监管、企业培养、技术改造、品牌打造、产业园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做好政策资金保障,加强预制菜安全监管,支持我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联 系 人:周前进
联系电话:8435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