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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宿市监议﹝2023﹞23号 签发人:耿静波
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张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销售假口罩处以没收销毁惩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口罩质量监管、促进口罩质量提升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主要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联络江苏省药监局宿迁检查分局,跟进生产环节质量抽检工作,省药监局连续三年将医用口罩列如防疫重点产品,安排专项抽检,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参与、配合。
二、组织开展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我局立足职能,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相关工作要求、法规条款进行梳理,印发工作文件,组织全市开展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其中包含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
三是开展口罩等防疫药械整治行动。疫情期间,宿迁市市场监管局加大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0218人次,检查经营户33517户,查获口罩68.6万余只,其他防护用品7679只,核查各类举报线索2612件,立案查处316件,结案239件,罚没款208万元,向公安机关移交5件。市本级查实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1起涉嫌销售假冒3M防尘口罩、耳塞等防护用品案,并配合公安机关捣毁造假窝点;查办2起非法经营口罩案,扣押假冒口罩2万余只,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经营、使用环节口罩质量,切实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通过完善进货查验措施、完善购销台账等手段,进一步把好产品质量关。
本条建议原文及答复件可以公开。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
联系人:赵川
联系电话:84355855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代联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