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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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653/2021-00234 分类 规划计划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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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宿市监〔2021〕56号

 各县、区及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单位: 

     现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做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市市场监管法治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共宿迁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及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本规划。

 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市场监管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从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时代课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要坚定法治信仰,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紧紧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服务“推进高质量监管、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守住底线、营造环境、规范竞争、提升质量、促进发展”基本思路,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为目标,持续提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能力,增强市场监管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市场监管法治智慧、法治力量,为建设“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作为治国理政的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营造公平竞争、高效便利和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高质量市场监管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创新,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到2025年,“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牢固树立,市场监管普法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水平显著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法治素养明显提升,对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的知晓度、对市场监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市场监管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市场监管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明确市场监管普法重点内容 

(一)加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场监管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各基层党组织重要学习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广大干部职工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多种普法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加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牢固树立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市场监管干部宪法意识。抓住“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宣传宪法,让宪法走近百姓身边、照亮美好生活,强化宪法在公民心中的严肃性和神圣性。

 (三)加强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按照民法典对政府职责的定位要求,开展好民法典与市场监管研究,推动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履行好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职责,改革完善市场准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消费环境、竞争环境、创新环境。推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市场监管部门为执行主体的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做好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适应深化“放管服”改革需要,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市场准入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需要,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改革创新,坚守安全底线。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共建大保护格局。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 

(五)加强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动竞争治理体系现代化。适应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互动的新要求,大力宣传网络平台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信用监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网络社会行为,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和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相结合,大力宣传平等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执法部门通用法律法规,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六)加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全面从严治党,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中心组、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把握市场监管普法主要任务

 (一)注重全市市场监管干部法治能力培养。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通过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提高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题库,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培训。推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化,每年组织至少2次集体学法活动。加强法治培训、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以赛促学,强化法治教育。 

(二)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大力推进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推动普法与治理集成,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对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评论,传播法治正能量。深化行业依法治理,依托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引导和支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三)加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教育。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倡导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提升诚信守法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针对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实际,推进互联网平台依法治理,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

 (四)加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积极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7 世界食品安全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根据消费者特点,组织开展消费保护、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打击传销、互联网消费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让市场监管法律知识进入千家万户。

 四、增强市场监管普法实际效果 

(一)推动立法执法全过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到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实施前解读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国家法律政策和市场监管制度规范的知晓度和理解力。把普法融入到执法过程,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强化普法宣传,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处理投诉举报和群众来信过程中,加强释法析理,引导教育相对人、当事人、社会公众依法维权。落实公职律师、法治专家、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开展典型案例年度征集整理编辑工作,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把市场监管普法融入立法、执法、执法监督、复议应诉、投诉举报处理、日常监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各环节。 

(二)创新市场监管普法载体。推进“智慧普法”,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打造独具特色的普法窗口,提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阅读量和传播率。加大微视频、微动漫等普法作品的供给,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坚持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以更接地气、更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出普法项目产品,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在提供社会服务、日常监管中丰富普法形式,分层次分领域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坚持效果导向,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三)打造市场监管特色普法品牌。通过现场执法说理、个案行政指导、以案释法、社会热点难点解读等多种方式,增进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传播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加强市场监管法治文化研究和建设,打造具有市场监管鲜明特色的普法品牌。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市场监管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任务和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做到普法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效果、经费“六落实”,确保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形成法制机构牵头协调、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健全市场监管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新进人员法律学习考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把普法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落实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直属单位加强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鼓励支持协会、学会、技术机构为企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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