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围绕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新部署新要求,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以落实省局与市政府合作协议为抓手,精塑“三个品牌”、创优“三个机制”,守住“三个底线”、构建“三个标准”,致力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精塑改革创新、质量发展、知识产权“三个品牌”。把准入制度改革作为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环节,加快全市企业(个体户)开办共享应用库和电子印章管理服务系统建设,企业开办压减至1个环节,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市场监管审批事项就近办理更加便利;把推进提升质量作为扩大需求、形成强大市场的着力点,完善质量考核机制,评选首批宿迁精品企业产品,培育江苏省省长质量奖,力争中国质量奖零突破;把知识产权创造作为创新引领的主攻方向,加快实施高新企业发明专利、规上企业注册商标“清零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贯标计划”、创新型领军企业“战略推进计划”。
二是创优智慧监管、竞争维护、权益保护“三个机制”。把智慧监管作为突破资源限制的重要手段,建设市场监管应急指挥中心和综合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监管效能;更加突出竞争基础性作用,建立执法行纪衔接制度,完善竞争审查制度,推进重点领域执法,树立市场监管权威;打破妨碍消费潜力释放的堵点痛点,开展区域性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电子商务集聚区放心消费创建,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费维权体系。
三是守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三个底线”。拓展“阳光采购”平台应用范围,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能力。落实“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工作要求,落实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构建监管业务、基层建设、考核评价“三个标准”。细化工作业务导则,进一步厘清操作层面、督查层面的标准、界限和要求。加强基层专业化、法制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层市场治理能力。瞄准高质量发展指标,科学设置对内对下考核评价标准,有效落实市场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