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653/2020-00055 分类 规划计划   工商 质量监督 标准 食品药品监管 安全生产监管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0-03-12
文号 宿市监〔2020〕13号 关键词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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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

2020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及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处室单位:

将《2020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全面组织实施。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312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以提升市场监管能力为主题,着力构筑营商环境、监管执法、质量发展、消费环境、队伍建设五大体系,努力拉高线、布长线、守底线,为宿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一、构建营商环境营造体系

1.推动“全链通”全覆盖。探索容缺办理、信用承诺、政银合作、服务专区机制,建成全市企业(个体户)开办共享应用库和电子印章管理服务系统,力争所有新办企业都能通过线上一站办理、办结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登记注册指导处、行政审批处、办公室,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2.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改进许可审批流程,尝试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按规定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做好下放审批权限承接工作。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探索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许可、审批改备案办法。(登记注册指导处、行政审批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3.强化电子档案应用管理。推动电子档案系统与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系统融合共享,6月底前市级企业档案实现免费在线查询、自主下载、自助打印,年内扩展至全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指导处、行政审批处、办公室,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4.推进市场主体退出改革。对经营异常、违法失信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市场主体,探索强制退出。运用网上注销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通办。(登记注册指导处、行政审批处、信用与风险监管处,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5.灵活市场监管帮扶举措。制定服务小微市场主体发展指导意见,放宽证照办理限期,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措施,提供许可、融资、检测等靠前服务,全年新登记个体户9万户、私营企业2.5万户。(登记注册指导处、行政审批处、法规处、执法稽查处、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市质检所等相关处室单位,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6.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大计量、认证认可、科技创新和平台经济类项目招引力度,召开宿迁(西部)投资说明会,年内促成2个亿元以上项目落户。(办公室、消协等处室、单位)

二、构建监管执法治理体系

7.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建立竞争状况评估和重大案件分析报告制度,依法制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法查处和规制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执法稽查处,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8.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涉农收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红顶中介乱收费。(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处,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9.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合主体登记、质量管理、食品安全等监管办法,进一步归并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交叉事项,确保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推动出台双随机抽查依法履职规定,全面保障依法履职、安全履职、高效履职。(信用与风险监管处、法规处,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10.扎实推进信用监管。坚持靶向宣传与去虚数并重,力争年报公示率达到90%,药品、特种设备等高风险生产企业达到100%。落实部门协作和信用修复机制,推进市场监管涉企信息全口径归集,主动引导列入经营异常、失信黑名单企业改正相应行为。(信用与风险监管处,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11.加快互联网+监管启动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打通工业产品、食品餐饮、消费维权、电商服务、广告监测等监管服务平台端口,做到一口登录办所有业务,通过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实现靶向发力、精准监管。(信用与风险监管处、办公室、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网络交易监管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广告监管处、执法稽查处、药械与化妆品监管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认证认可监管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等,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12.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和集贸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管理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集贸市场落实主办主体责任,规范制度、规范动作达标率100%。全面梳理压力管道、电站锅炉、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问题,以及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管理和具体操作人员履职状况,确保整改工作一个不落,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零发生。分区域分层次总结经验,及时出台特种设备和集贸市场安全长效常态管理导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网络交易监管处,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13. 推进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设。统一应急救援呼叫号码、电梯编号和数据归集应用,提高投诉接起率和救援处置率,并对电梯产品质量及维保服务质量动态跟踪。(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网络交易监管处,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14.落实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科学划分执法事权,建立案件评级分流与指导制度。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增进跨区域案件信息共享、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稽查处、法规处,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15.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把大案要案和热点案件作为核心指标,严查重处假冒伪劣、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危害经营秩序行为,严厉打击肉菜粮、药品药械、防疫用品等民生质量价格及广告违法行为,重大新型案件查办实现较大突破。(执法稽查处及各监管业务处室,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三、构建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

16.深化产品质量培育工程。出台质量提升工作规范,以食品饮料、电子商务、智能家电、家居制造行业为重点,开展质量活动月、质量专家企业行、首席质量官培训活动,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企业不少于1000家、培育质量奖企业不少于150家,力争中国质量奖实现零突破。(质量发展处,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17.推进“标准化+”行动。深化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农业、战略新兴产业标准化建设,出台《宿迁市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鼓励相关团体、协会和企业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团体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新增国家级项目1个、省级项目2个。探索标准总监选培工作,提升标准主导力和影响力。(标准化管理处,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18.落实计量惠民措施。开展企业计量提质增效、工业计量标杆示范、民生计量利民惠民活动,推动完善量值传递与溯源体系,力争检定计量器具7万台。(计量处、市计量所,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19.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江苏功能性膜材料中心、产业计量中心,争取筹建苏北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中心、省级食品安全教育中心,支持沭阳县试点电梯检测市场化改革,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扩容升级宿速检平台,确保平台注册检测机构超百家,送检破万批次。(市质检所、市计量所、市纤检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食品安全协调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办公室,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20.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聚焦板材家居、儿童用品、纺织服装、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产品,编制年度质量监督目录,建立产业质量分析制度,工业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不低于94.8%。加大认证认可监管力度,创新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模式下监管方式,保持机动车、建筑工程、环境保护检验检测市场高压监管态势。(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认证认可监管处,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21.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计划。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完善市县专利资助政策,着力壮大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规上企业和高新企业商标注册率,全年新增专利授权6500件、发明专利400件、商标申请超2万件、地理标志商标总数突破10件。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服务中心,通过咨询受理、平台搭建、人才培养等方式,促进高价值知识产权来宿转化,新增专利服务机构2家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突破5000万元。推动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提档升级,支持宿迁高新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泗洪开发区申报省级示范园区,协助沭阳县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验收工作。(知识产权产业促进和服务处,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22.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文章。健全纠纷化解、维权援助机制,挂牌成立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组建市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委员会、市知识产权仲裁院。充分履行双打职责,有效回应酿酒食品、高新技术、进出口等企业权益诉求,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知识产权保护处、执法稽查处,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23.非公党建助力高质量发展。在县乡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探索成立“小个专”党委、党支部,负责领导和管理“小个专”党建工作,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的管理优势、竞争优势。(登记注册指导处、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四、构建消费环境维护体系

24.强化食品安全协调功能。出台我市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争取省市场监管局与市政府签署战略协议共促食品产业发展,合力打通信息梗阻,完善工作组织,落实责任清单,构建以党委政府负总责的五位一体责任体系。科学开展食品安全指数评价,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达到80%。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适时启动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处,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25.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示范建设。从管理网络、管理制度、培训标准、自查规范、考核题库、抽查机制等六个方面入手,对标落实主体责任,保证食品生产企业责任自查率、自查报告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率、抽考合格率100%。探索食品作坊街区建设,打造宿迁特色美食作坊品牌。(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26. 推动食品经营安全示范建设。以餐饮业、农贸市场、大型商超为重点,多业态、多门类选树典型样板,创成省级餐饮安全示范街区2个、示范店(食堂)150家,培育特殊食品经营示范点50个,养老机构“明厨亮灶”率90%以上,校园食堂智能监管更加规范。(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处,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27.开展重点食品市场整治。严格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防控面制品铝超标和油脂酒类邻苯二甲酸脂污染,扎实推进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盐、豆制品、调味品专项检查,加大婴幼儿辅助食品、禽畜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抽检力度,市级食品抽检率不低于1.5批次/千人、县级不低于4.5批次/千人、全市食品和农产品抽检问题发现率不低于2%。(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处、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28.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检查,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违规网售药械问题整治,完善医疗器械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和药品零售企业信用管理。加强药店经营数据分析,提升24小时药店精准服务水平。抓好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组建专家委员会,及时发现控制药品安全风险。(药械与化妆品监管处,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29.做实消费维权。放大12345热线、12315平台效应,探索基层站点现场调解与线上联动调解,为消费者提供统一便捷、及时高效服务。加大对侵犯个人隐私、预付卡跑路等消费痛点整治力度,在预付卡合同微信网签等创新上取得突破。(网络交易监管处、执法稽查处、消协,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30.加强线上线下一体监管。依托网络经济研究基地,继续开展县区网络经济发展评估,引导各地网络经济健康发展。强化在线监测,运用大数据监管野生动物等非法交易行为,督促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提升平台治理效能。(网络交易监管处、各监管职能处室,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五、构建忠诚担当队伍体系

31.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台主体责任清单,创新廉洁风险防控制度。丰富警示教育形式,安排旁听庭审、访贫问苦、义工服务等内容,以典型案例说法明纪。制定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方案,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处室单位)

32.加强业务培训管理。出台专项培训管理办法,建立业务研究团队、师资库和培训基地,科学设置教学内容。建立定期轮岗交流制度,让干部在多岗位锻炼,培养全能型人才。(人教处和相关处室单位,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33.开展特色文化创建。提炼宿迁市场监管精神特质,使市场监管文化紧跟时代步伐,切实起到激励人、鼓舞人和教育人的作用。(机关党委、各处室单位,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34.构建干部成长“双通道”。规范干部选拔和职级晋升,努力让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人教处等相关处室单位)

35. 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推动地方立法,出台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电梯管理办法列入立法调研项目。加强法治监督,制定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争议案件败诉率低于全市平均值。(法规处、食品安全协调处、网络交易监管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执法稽查处及相关处室,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36.改进基层建设。增强业务指导,明确基层业务请示流程、答复时限,多组织满足个性化需求的培训。支持基层创新,鼓励各地承接有利于打通市场监管“最后一公里”的小微试点。统筹基层规划,根据国家和省市场监管所建设要求,规范各地办公区域设置、工作标识使用、执法装备配备,保障基层基础网络统一。(人教处、办公室、法规处及相关处室,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37.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聚焦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科学策划一批主题宣传、系列宣传和新闻发布活动,做好《市场监管新视点》《我的消费我做主》等专题栏目,及时传递政策信息,讲好市场监管故事。(办公室、放心消费创建办等处室单位,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38.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健全理论学习、舆情研判和宣讲培训机制,引导好市场监管理论研究主渠道,巩固好“两微一端”舆论主阵地。(人教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市场监管学会等相关处室单位,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39.完善监督体系。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及时按程序传达贯彻市局党组决议,精准向社会公开、向上级部门报送权力运行信息。健全用权用钱、用人用车等制度建设,从源头堵住制度漏洞。精准开展执纪监督,全面启用公务员考勤信息系统,开展对5家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第二轮审计,全局预算执行情况按月督查、按月通报。(办公室、人教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财务审计处等处室单位)

40.改进落实作风。出台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梳理重点工作督查事项,严格督查考核,实行闭环管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人教处、办公室、机关纪委等处室单位,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局)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3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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