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及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工作部署,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要求,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宿金稳专办发〔2025〕1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25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通过实施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教育活动,显著提升社会公众识别和抵制非法集资的能力,增强全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宣传内容
(一)金融知识普及。重点阐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核心条款,使“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真正入耳、入脑、入心。
(二)典型案例警示。精心挑选具有代表性的非法集资案例,深入分析其诈骗手段和危害性,用鲜活的“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普及“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的投资理念,引导公众建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三)投资风险提示。针对以康养服务、区块链、虚拟货币、人工智能、元宇宙、云养殖、绿色经济、新能源、跨境电商、影视投资等热点概念为幌子的非法金融活动,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帮助公众识别并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三、宣传方式
(一)突出宣传重点,精准靶向发力。抓好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月、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突出网络借贷、养老服务、区块链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对老年人、青年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宣传力度。对商务写字楼、车站广场、商场超市、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地区,加大宣传力度,不留宣传死角。
(二)拓宽宣传渠道,延伸宣传广度。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抖音、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利用基层网格员、银行客户经理、保险业务员等经常与群众打交道的群体,将宣传工作触角延伸至乡镇街道、村居小组,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宣传浪潮。
(三)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质效。用通俗、生动、形象、亲切、易懂的群众语言开展宣传。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书画作品、主题海报等形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形式,提升互动性和群众参与感。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科学安排年度宣传活动内容,将宣传教育工作与日常监管服务、风险排查等工作相结合,组织行业内市场主体签订《远离非法金融活动承诺书》(附件1),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及时报送材料。请各单位认真提炼总结防范非法集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至市局广告监管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相关资料可登录公共邮箱sqcfxc@l63.com(密码:cfxc2017),在页面左下侧“文件中心”栏中下载。
联系人:杜昕星;联系电话:18936995836,邮箱:sqsjggc@163.com。
附件:1.远离非法金融活动承诺书
2.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口号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远离非法金融活动承诺书
(机构名称) 自愿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坚决拥护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坚决抵制并如实举报非法集资活动。
二、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诚信守法经营。坚决做到:
1. 不组织、不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活动,不使用非法募集资金;
2. 不参与涉及“套路贷”等非法放贷活动,不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欺诈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
3. 不从事高利放贷或者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
4. 不从事、不参与非法金融广告宣传。
三、加强员工教育管理,严守法律底线,不发生与非法金融组织有任何关联的行为,不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任何便利。
四、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或发生直接、间接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等行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相关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口号
1. 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 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3. 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4. 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5. 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6. 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7. 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8. 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9.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10.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
11. 警惕以私募股权投资等名义,提供所谓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陷阱
12. 警惕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