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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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开展电梯使用维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653/2024-00030 分类 重点工作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01-12
文号 宿市监特设函〔2024〕2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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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关于开展电梯使用维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电梯使用维保安全专项整治行的通知

各县、区及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场监管局,江苏省特检院宿迁分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有关工作部署,持续夯实我市电梯质量安全基础,不断提升电梯安全运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梯使用维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持续优化维保市场环境,着力解决长期困扰全市电梯安全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持续降低故障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一)推动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及时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各地要以阶段性故障频发、市民投诉较多、发生困人事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和住宅小区电梯为重点,督促使用单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要逐台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特别对住宅小区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要严格依法立案查处。

(二)严格规范维保市场秩序。对在我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许可,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配足配齐相应资格作业人员和必要的设备、工具与检测仪器等,同时应满足能够及时抵达所维护保养电梯所在地的要求等。各维保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质保体系人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以及作业人员等许可资源条件必须持续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切实做好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加强对电梯关键部位和主要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维护,及时有效处置电梯困人等突发事件。

三、步骤安排

本次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月底前)。各地要将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要求,通知辖区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督促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对电梯设备本体安全、许可资源条件保持、制度建立执行和管理体系运行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排查到位、闭环整改到位。

(二)全面整治阶段(8月底前)。所有在我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单位,应当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填写……《宿迁市电梯使用维保安全专项整治维保单位报备表》报备的表格资料附件1《宿迁市电梯使用维保安全专项整治维保电梯明细表》(附件241日前统一报送市局特设处报备。逾期未报备的,将暂停接入有关平台系统报备的电梯维保单位,要向维保单位所在地(驻点地)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设科按月报送电梯维保单位许可条件报送材料项目表附件3),各地要重点对作业人员等许可资源条件逐月开展核查。在此基础上,市局将组织开展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对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等开展维保的,坚决立案查处;对许可资源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坚决采取措施予以清退;对依法应当吊销相应许可的,坚决移送发证机关,提请依法吊销相应许可。

(三)提升完善阶段(11月底前)。各地对全面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星级评定和公示公开等措施,落实整治行动要求,巩固整治阶段成效。同时,要充分发挥电梯协会行业自律作用,促使维保行业实现优胜劣汰,不断净化维保市场。

(四)梳理总结阶段(12月底前)。各地要对专项整治行动仔细梳理、认真总结,特别是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一些好的做法,要注重提炼、形成经验。市局也将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市电梯整体安全水平。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析研究本辖区电梯安全形势,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整合监管资源,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整治行动要求,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对电梯故障率较高、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及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电梯使用单位,各地要作为监督检查重点,集中查处、曝光一批物业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同时,要加大对电梯维保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维保单位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技术要求开展维保,重点查处资质挂靠、虚假维保等违法行为,下大力气解决低价恶性竞争现象,积极引导行业自律,推动形成以维保效果为导向的定价体系促进我市电梯维保行业回归正常市场价格

(三)加强社会监督。各地要充分借助媒体平台开展电梯安全宣传,不断强化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普及电梯安全常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升电梯安全乘用水平。要结合建设全市电梯全生命周期保障体系工作,发挥小区业主和广大市民的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物业公司等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于每月25日前将《电梯维保单位许可条件报送材料项目表附件3)和《宿迁市电梯使用维保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送至市局特设处,并1225日前报送全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乔海涛,联系电话:84355839

附件:1.宿迁市电梯使用维保安全专项整治维保单位报备表

2.宿迁市电梯使用维保安全专项整治维保电梯明细表

3.电梯维保单位许可条件报送材料项目表

4.宿迁市电梯使用维保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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