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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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014319653/2024-00002 分类 重点工作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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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着力提升市场监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为维护我市市场监管秩序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牌的13个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中,宿迁是全省首家也是唯一获评的地市。现将我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优化市场监管法治化营商环境

1、便利企业办事。一是深入推进开办企业“一件事”办结。在全省率先实现企业开办移动端办理,并将医保登记一并纳入“企业开办一件事”平台,实现企业开办“一件事”“一个环节”“零收费”“3小时内”常态化办结目标。二是持续提升企业开办要素电子化水平。在全国“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苏北首家上线运行“宿迁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专区”,宿迁企业登记电子档案查询系统、泗阳“政企互动平台”和“准入即准营”系统、沭阳“远程勘验”和“沭企通”等地方自建系统已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宿迁专区的对接,企业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办理业务。积极推动企业电子印章应用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企业电子印章在银行开户、户外门头招牌登记等领域的应用。5月份,进一步将企业电子印章拓展应用至商标注册服务场景,打通商标注册电子化申请中的“线上数据和线下材料双轨并行”难点。三是深化电子档案“宿e查”系统建设。截至目前,已为各类申请人提供18.14万户市场主体2111.02万页登记档案的免费查询、下载服务,年均为企业节约查档成本约8000万元,该项改革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省局发文在全省复制推广。四是在全国率先推行“僵尸企业”公益诉讼退出模式全年全市共有2239户经营异常企业通过强制清算程序有序退出市场

2、推进竞争公平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形成了112类370个政府抽查事项清单,市级38个职能部门建成双随机检查信用分级分类模型,充分体现“有事必查”“无事不扰”。上线运行宿迁市公平竞争审查智慧监测系统有效提升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创新实施公平竞争审查“三员”制度,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3、助力经济发展一是联合京东集团研发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平台,启动建设企业大数据交易所,打造惠企政策“直通车”。二是积极推进区域个体工商户活跃度评价分析课题,充分利用市场监管大数据,结合税务、社保等部门和个体户互联网数据,开展个体户活跃度分析,为个体户的分型分类培育及政府侧精准服务提供依据。三是完善质量发展机制,构建以“宿迁精品”为核心的品牌培育体系去年以来,新增省级质量品牌8个,9个品牌上榜“2022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榜”、占全省的16%,全国120个城市质量评价宿迁位列第13位。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省率先发布公共服务品牌“宿知道”,宿迁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快速推进知识产权集成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高质量考核专利质量指标跃居三类地区第一。   

(二)稳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体系建设

1、推动地方性立法。一是推动《宿迁市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列入地方政府规章制定项目,目前已正式公布,将于2024年2月1日施行。二是根据市人大相关要求,对《宿迁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与《省城市市容环卫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不一致情况进行梳理,报送清理修改意见。三是参加《宿迁市安全生产条例》立法座谈,对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宿迁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宿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宿迁市电子印章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清理废止《宿迁市散装白酒生产与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 》,进一步完善柔性执法制度。

(三)严格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1、组织案卷评查。一是组织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案卷评查活动,组织法治人员赴三县两区实地评查,共检查行政处罚案卷144件,发布评查结果通报,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予以指出,要求被评查单位限期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水平。二是组织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第一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并有一例案件入选优秀案卷名单。三是组织参加省局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2、推进柔性执法。继续加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宣传贯彻力度,全力打造市场监管领域柔性执法全链条机制,给市场主体更多纠错机会,为宿迁市场主体的生存和发展营造了更为宽松的制度环境。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共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110件,免罚金额541.6万元;共办理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案件929件,减轻处罚金额3513.5万元。

3、细化裁量基准。2019年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行梳理,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涉及市场监管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逐条梳理,并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制定出台《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

4、化解行政争议。2023年以来,共发生我局作为被申请人复议案件4件,共发生我局作为被告行政诉讼案件1件,未发生复议被纠错、诉讼败诉案件。同时,对2022年度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撰写年度报告,并汇编典型案例,指导县区局行政争议案件应对及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

(四)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推动普法宣传。按照《宿迁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年初制定的2023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安排,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通过官方网站“网络普法”板块和“宿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资源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发布执法监管工作和学法普法工作动态,宣传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解读政策文件。二是结合3.15消费维权日、4.26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认证认可日10.14世界标准日重要节点,充分运用12345热线、宿迁论坛、政行风热线、电视台专题节目、网站、微信公众号、广场活动等宣传媒介,开展了系列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加强队伍建设。一是组织全局持执法证人员参加执法云平台培训课程学习,要求每人都完成60个学时以上学习后参加执法证考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机制。二是对我局2022年度原有行政执法人员共152名进行清理,自查清理6名,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共146名,实现执法证持证人员动态管理。三是加强对基层法制培训,赴宿豫市监局、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开展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培训。四是组织2022年度新晋级晋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五是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900余名人员参加省局第四届法律知识竞赛。

3、推进工作落实。一是迎接省局法治体检,积极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做好体检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准备汇报材料、组织召开座谈会、案卷抽查、测试测评、问卷调查等工作,保障省局法治体检现场检查工作圆满完成二是按照市政府关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主动对接市司法局各相关业务处室、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办等法治建设牵头部门,组织完成“八五”普法中期台账收集报送工作,并及时报送各项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行政调解统计、法治建设调研报告、普法宣传等材料,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

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党组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结合实际安排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并将推进法治建设和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有机结合。一把手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带头学习法治理论。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学习党内法规和文件,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

(三)坚持重要法治工作集体决策。对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审议,全年共审议法治建设议题3个。

三、创新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意识,防范化解违法违规风险,我局在全市率先出台《宿迁市经营主体行政合规指导清单》,聚焦近年来人民群众关注程度较高、市场监管领域高频多发的行政违法行为,共梳理出107项合规指导事项,在市场主体登记设立、投诉举报处理、案后回访等工作中积极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合规指导,帮助广大经营主体建立完善合规经营管理体系,实现市场主体的健康可持续发展。2023年底,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试点实施方案》,决定在 6个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和1个县局启动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试点工作,宿迁市市场监管局被列为试点单位。

四、存在不足

部分人员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面对市场监管新形势,需要对基层执法人员开展精准专业、有针对性综合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现场处置技巧和业务水平。

五、下一步打算

统筹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统筹推进落实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市场监管领域立法、执法、监管、普法等工作。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细化完善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推动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将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落实助企纾困举措。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统一。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组织开展全市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评查后整改落实工作。推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履职机制,组织特邀执法监督员开展执法监督活动。

(三)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持续推进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线上自学、举办讲座、培训等方式,确保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培训不少于60学时不断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高标准推进市局法治建设工作。完善并落实局党组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制度,将法治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四)积极营造普法宣传氛围

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普法宣传教育树立普法工作紧跟重点工作理念,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3·15”“4·26”“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月”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构建市场监管大普法的工作格局严格对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推动“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全面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分解、细化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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