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第一批宿迁市地方标准报批文本的公示
- 发布日期:
2025-01-02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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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5项宿迁市地方标准,现将标准报批文本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月2日至1月3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在相关材料上签署实名。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反映一律不予受理。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730号,邮编:223800,联系电话:0527-84358617,传真号码:0527-84359860。
附件: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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