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计量测试所关于执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委托计量检测费用减半收取政策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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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规〔2023〕1 号,简称“苏政 42 条”)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全面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宿政规发〔2023〕3号)文件要求,对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证明材料的客户的委托计量检测费用按《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2016年版)》的标准减半收费。
特此通知。
宿迁市计量测试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