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度宿迁市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6-26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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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及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场监管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进一步健全我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市地方标准立项征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公示等程序,2023年度宿迁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已确定(见附件1)。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起草标准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成立标准编写小组,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要求,起草地方标准文本与编制说明,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
二、按时上报材料
自计划下达之日起,半年内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并上报,同时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和论证,启动征求意见;1年内征集不少于10家标准相关单位意见,完成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见附件2)并上报。
三、项目延期处置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当于到期前1个月书面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延期申请,同意后方可延期(延长期不超过1年)。逾期仍未完成的,取消项目,1年内不再接受同一组织的项目立项申请。
联系人:蔡莹,联系电话:0527-84358617,电子邮箱:sqbzhc@163.com。
附件:1、2023年度宿迁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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