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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工商局招商引资信息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 发布日期: 20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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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6,我局发布招商引资信息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规定的期限内,只有淮安市非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达不到竞争性谈判主体要求,现进行第二次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宿迁市工商局招商引资信息咨询服务。

2、项目内容:一年之内为宿迁市工商局引荐、推介9家具有投资意愿的企业,每个企业综合实力在国内行业处于中上游水准,并确保年度内2户协议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的项目签约落户宿迁,总费用不超过4.5万元。

3、引荐、推介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宿迁产业发展需要,且经过宿迁市工商局筛选同意。落户地仅限于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宿城经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以及湖滨新城、洋河新城。

4、引荐、推介2家经过宿迁市工商局认可的企业后,方可签订正式合同。

5、项目期限:1年。

6、付款方式:引荐、推介2家经过宿迁市工商局认可的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后,支付2万元。完成2个签约项目后,支付2.5万元。如完不成2个签约项目的,投标人需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

7、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价法,结合项目报价、企业资质、企业信用情况、历史业绩等制定评标细则。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经营范围需包含“招商引资信息咨询服务”。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和报名信息

1、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时间和报名时间:2018113日至20181191700止。

2、报名方式:竞标人于20181191700前到宿迁市工商局217房间现场报名并递交竞标文件。竞标人一旦报名参加本项目竞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单;

5、供应商认为适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如:企业获得的相关证书、荣誉等。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需将相应文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岩

联系电话:0527-84359836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30

六、财政监督电话:0527-84363062

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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