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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宿市监案﹝2022﹞16号 签发人:耿静波
石维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小饭桌”经营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市局收到本提案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办理工作会,对本提案明确了分工领导和责任处室,对提案涉及的内容进行研究并纳入年度工作内容。针对您提出的规范“小饭桌”经营建议,回复如下:
针对其中的3条建议,我们采纳了3条、落实了3条,具体情况如下:
前期,市市场监管局立足本职工作,参照学校食堂的检查要求,采取春、秋季开学时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校外托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实施学校食堂提升改造工程,解决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需求。按照省局要求,各中小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需求,通过改扩建食堂、校外配餐等方式,基本解决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需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面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外配餐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二是加强对“小饭桌”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托管学生的饮食安全。按照学校食堂的检查内容,结合“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特点,确定了“小饭桌”的现场检查内容,涵盖经营场所证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场所布局、设施配备、食品原料采购及贮存、食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备餐、食品留样等,参照中小学校食堂管理要求,“小饭桌”不允许制售凉菜、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执法人员按照统一的检查标准对“小饭桌”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计检查68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263处,督促“小饭桌”经营者及时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理。三是加强培训,提升“小饭桌”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通过采取集中或按监管所分散组织等形式,加强“小饭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下一步宿迁市市场监管局将立足本职,加强对“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托管学生的饮食安全。一是参照学校食堂的检查要求,对“小饭桌”实行季度检查,辖区内“小饭桌”监督检查全覆盖,每年检查次数不少于三次;二是将“小饭桌”经营的食品纳入年度监督抽检计划,适时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三是继续开展“小饭桌”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建议,也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更多建议。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5日
联系人:孔祥海
联系电话:84355663
抄 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 市政府办公室